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重磅内容是大数据杀熟行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早就该这样了,虽然这只是旅游行业的一个规定,但好歹开了个头。在我国大数据杀熟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屡屡爆出的某旅游APP的酒店预订价格问题、打车平台飘忽不定的预估价格、腾讯视频利用《庆余年》粉丝对明星的忠诚度来提前点播获得超值溢价的.....
互联网差异化定价的鼻祖是亚马逊,他们在2000年9月中旬开始了著名的差别定价实验:部分DVD碟片商品,对新顾客的报价为22.74美元,而对那些对该碟片表现出兴趣的老顾客的报价则为26.24美元。即老顾客的购买价格比新顾客贵了3.5美元。刚开始效果很好,不过后来玩漏了,顾客发现了亚马逊的伎俩最后结果是亚马逊赔钱加道歉了结。
欺负老顾客,这是一个人艰不拆的“真理”,可能会让很多人眼泪忍不住的流下来。但其实现在不都是这样的吗?网约车APP的新用户首单免单,新会员买电影票有补贴,第一次到店消费打折等等,而老顾客却经常被算法欺负,差异化定价还有一个名字叫价格歧视。当然也有歧视新顾客的,比如我就经常被卖菜的大姐歧视,我买的菜永远比我老婆买的贵,因为我是菜市场的价格不敏感人群。
从纯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熟悉的人、忠诚度高的人群、会员、价格不敏感的人群、商品不流通的地方等,这些人群和地方的价格商家有极大的利益驱动高定价,所以认为越忠诚复购率越高的顾客获的价格更便宜那是一厢情愿。而《庆余年》其实就是利用粉丝对明星的忠诚度来提前点播获得溢价的,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经济学有个名词叫“优质优价”,上学时我们理解是优质的商品价格也应该更优惠,这太年少无知了,其实应该是优质的商品应该定更优厚的价格,而会员、忠诚度高、价格不敏感的这些人群在商家眼中就是“优质人群”。这是经济学规律,当然是站在资本家角度的经济规律,我们作为顾客显然不认同这种定价。
对消费者来说,如何避免被“杀熟”:1、尽量把自己伪装成非熟客,偶尔换账号网购也是可以的(当然你的IP地址也可能出卖你)。2、货比三家,防止被商户隐藏信息,多了解商品信息。3、切勿轻易被商户锁定、被套牢。对企业来说,消费对象差异化定价,应遵守定价底线,保证用户的知情权。
但是,有句话叫“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在大数据面前大家都是裸体游泳的,某个电商平台给每位顾客贴了上千个标签。这就是大数据时代,我们的衣食住行悲欢离合都已经数据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