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页快照被指控为侵权时是否能够适用默示许可制度抗辩,关键在于给予该行为的默示许可是否会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若不能适用默示许可抗辩是否会对网页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
首先,若认定网页快照获得了默示许可,则权利人需要承担保护其权利免受侵犯的责任,这样,一方面能够提高网络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推动网络著作权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当前的网页快照发展日趋完善,权利人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作品被复制的情况,从而作出是否排除快照的决定,这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权利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其次,网页服务提供者通过提供网页快照不仅能够获得较大的收益,同时还能为网络用户带来便利,使用户能够在原网页因被屏蔽等无法搜索到时,及时获取信息,提高浏览的速度。
由此可见,当网页快照行为受到侵权指控时,若不能适用默示许可抗辩,不仅网页快照提供者的利益会受到损害,还会给网络用户带来不便,网页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利益都会受到较大影响。